孤独的牧羊人 说:
胡晓委员,你好!“直播经济”目前已成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。但部分素质不高的主播,为了流量为了打赏,打“色情”擦边球,进行性暗示“留住”网友等,都可能严重影响未成年的身心健康。目前,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一些监管空白,举报投诉只是封号,主播另外申请账号即可重新开始直播。希望胡委员帮忙呼吁加强监管。
2023年01月12日 | 来自 绵阳市 | 职业:教师医生
答:随着现代化进程及互联网的高速发展,短视频平台、视频直播等新兴平台走入群众日常生活,不少人沉迷短视频和网络直播。与此同时,现阶段网红短视频及直播平台,采用的内容推送模式多以大数据为基础,为用户量身定制内容推送。对平台而言,推荐定制化内容无可厚非,但平台对于内容的审核及账号管理上则需进一步加强监控手段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2年开展了“清朗·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”,本专项整治行动中就强调了,对于违法违规账号“转世”的问题。未来我们也会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,同时平台也可开发各类监控工具,直接识别主播面部特征,严控问题违规账号借用他人个人信息“转世”的情况,净化网络环境。
天天向上 说:
胡晓老师,你好!现在打开手机上朋友分享的链接、小程序等等,多数要获取个人信息,这样有疑似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。我们如何尽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?企业收集了信息,如何自觉保护网友信息呢?想请胡老师给点意见建议。
2023年01月12日 | 来自 成都市 | 职业:公务员
答:网友你好!在信息化时代,各式各样的App、网站、小程序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,用户也把个人信息“共享”给了互联网公司。近几年,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。国家相关部门也推出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、《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》、《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》等各类法律法规,为我们上网安全、保护隐私、保障权益上了一把“法律锁”。对于群众个人而言,要注意不随意点击未知来源的链接、不扫来历不明的二维码,平台上的信息尽量采取化名,发布照片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等。未来我们会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网站、APP、小程序等平台的监管、明确各企业对数据收集、处理、使用的法律边界,同时对已经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主体加大处罚力度,增强企业违法违规成本,从而一定程度上约束企业合规经营。
大草莓 说:
胡晓老师,您好!一些电商平台的卖家收货款是使用第三方担保交易工具,被平台收取两笔费用:一是按笔收取技术服务费,费率是卖价的0.6-1;二是提现费(很少,可忽略)。0.6的技术服务费看似很低,其实对一些微利行业来说很高。0.6会重创很多这类微利的行业和企业做电商的积极性。建议:行业或者商业银行开发相同功能的软件,可以收取0.6-1的技术服务费,但每笔应有最高限额。既解决了买家和卖家在网上交易的信任问题,开拓了金融服务新领域,又促进了电商的发展。
2023年01月10日 | 来自 凉山彝族自治州 | 职业:个体经营
答:网友你好,我觉得电商平台的技术服务费目前也是用于支撑平台的运行,0.6%-1%的技术服务费占比并不高,如果由银行来开发相关的软件来执行三方担保,由于银行的特性和管理流程,这个费用比例无法承担他们的流程费用,无法做到更优化和降费的可能性。其实建议电商平台更多的降低坑位费和推送费,来降低企业电商的成本,才是更好的能够支持企业做电商的积极性。
长江泸州人 说:
胡晓委员,你好!净化网络环境很重要。一些平台推崇流量、误导舆论,很容易让网友“一叶障目”,而更理性的观点则被掩盖了。对此,你有哪些建议呢?
2023年01月09日 | 来自 泸州市 | 职业:其他身份
答:现在网络环境下,不只是平台,还有部分有影响力的账号,为了博取眼球,增加流量,牟取利益,不去甄别网络上流传一些谣言和胡编乱造的舆情,私下推波助澜,利用网友对平台和大V们的信任,使一些未能明白事实真相的网友盲目信从,造成网络上和社会面的不良影响。建议广大网友在网络上浏览信息时,多代入场景认知,翻阅相关资料,甄别信息真实性,多思考其舆论背后的逻辑,避免被不良信息把思路带偏。网络不是不法之地,接下来我们也会建议相关部门,协同网络平台,联系相关机构及各网络大V和相关新媒体协会,构建行业自律体系,呼吁更多监督和法律条款出台,使得网络上传递更多真实及理性的声音,净化网络环境。
天高任我飞 说:
胡晓委员,你好!我想请你关注下当前短视频平台上,出现电商骗局的情况,当前有很多短视频平台上有所谓的“电商课程”,号称能指导你在抖音等平台开店赚钱,洗脑式宣传购买了他们的课,在他们指导下能“稳赚”,我就中招购买了一个这类课程,发现完全货不对板,课程都是录播的视频,也没有什么专业指导,欺诈消费者。目前短视频平台上,有不少这样的骗人项目,希望代表委员,能呼吁加强对短视频平台上的信息监管,要求短视频平台管理方对依托其平台发布的广告资质应该进行核验,避免这种毫无教育培训资质的公司,在平台上大肆忽悠招生。
2023年01月08日 | 来自 乐山市 | 职业:个体经营
答:网友好!这种不属于技能培训范畴,因为没有技能传授的过程。更多是以前做微商、圈层的人新开辟的一个商业模式,以圈人入局的方式进行一步步收取高额培训费的目的;项目的受众比较明确。大多数是自身业务规模不大的企业(各个领域都有)试图拓展自己的业务量,扩大社交圈层的诉求比较大。所以他们愿意掏这种几千到几万的培训费,更多的并不是对技能的诉求,而是对这个圈层的渴望;这种线上结合线下的披着“培训”外衣的业务模式,并不新鲜,更多的还是在从人性的角度上在衍生业务,“培训”只是把这帮人吸引过来的抓手。而这种培训还会设计得有步骤,有些就是低价引流,有些高价塑造标签,但是他们授的不是课,而是通过这种方式骗取财物。当然,对于这类披着不匹配外衣,干着坑人的行为,我们是必须坚决抵制的,也会呼吁相关部门完善监督制度,来扼制这种现象的滋生。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于前端打着互联网培训为幌子项目的监管,特别是从运营公司经营资质入手;建议平台对于这类内容降低推荐权重,包括付费定向推广时的内容审查方面;相关法律规章界定尽快出台,避免以此形成延伸性社会价值观导向方面问题。
一只猫 说:
胡晓委员,你好!我通过直播带货买过一桶花生油,等货到后打开闻了闻根本不是花生油的味儿,而且也不清亮而是浑浊,都不敢吃,一个怪自己贪便宜、一个也恨主播花言巧语坑消费者,特别可气,问他还说就是现榨的花生油。希望相关部门能出台相关法律法规,对直播带货的物品予以规范保障。
2023年01月09日 | 来自 成都市 | 职业:公司职员